5月12日,苏州市住建局发布《关于严格落实建筑工地班前安全“晨会”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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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范围
全市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含轨道交通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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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人员
施工单位分别以各工种作业班组为单元召开班前安全“晨会”,施工单位要安排项目的技术管理人员(施工员)参加各工种作业班组的班前安全“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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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时间
自施工单位各工种作业人员进场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结束,“晨会”应于每天进入现场开始作业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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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内容
- “晨会”点名。各施工单位作业班组到指定地点集合、列队,班组长点名,专人拍照或录视频,参加班前安全“晨会”所有人员均应在影像资料中体现。
- 拍照记录。施工单位参加班前安全“晨会”的项目管理人员应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拍照(照片采用水印相机拍摄,每个班组照片1张),所有参加人员均应在照片中清晰反映。
- 市住建局将对相关工程项目及其施工企业优先推荐各类评优评先活动。
2022年10月,江苏省住建厅发布《关于规范落实建筑工地班前安全“晨会”制度的通知》,经研究,决定从2022年11月10日起,在全省房屋市政工程范围内全面规范落实建筑工地班前安全“晨会”制度。
1、实施范围:全省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2、施工单位应安排管理人员参加班前安全“晨会”,并对班前安全“晨会”进行拍照(照片采用水印相机拍摄,每个班组照片1张),所有参加人员均应在照片中清晰反映,并定期在班前安全“晨会”交底书上签字。
3、施工总承包单位安排专人负责将各专业(劳务)分包单位作业班组班前安全“晨会”活动拍摄的照片通过“项安通APP”上传至“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信息系统”,系统保存照片一年。
4、施工总承包单位安全总监要运用“省安管系统”及时掌握本企业承建所有在建项目班前安全“晨会”制度执行情况。
(具体方法参见《关于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总监运用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系统加强在建项目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建函质安〔2020〕454号))
5、“省安管系统”会将班前安全“晨会”制度落实率低于50%项目提示信息自动推送至企业端(安全总监),便于企业安全总监督促项目部强化落实此项工作。
6、加强监督、从严处罚:
- 建设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通过线上交流群将班前安全“晨会”工作纳入管理。
- 探索试行班前安全“晨会”实时在线监控。
- 加强对班前安全“晨会”制度执行情况的线上和线下监督检查。
- 凡未落实班前安全“晨会”交底要求的,除依法依规从严处罚外,应结合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启动安全生产条件核查工作。
查看省厅文件全文:省厅:11月10日起,全省所有房屋市政工程实施班前安全“晨会”制度!凡未落实,启动安全生产条件核查
文件原文:
关于严格落实建筑工地班前安全“晨会”制度的通知
苏建函质〔2023〕111号
各县级市(区)住建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各有关单位:
为有效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落细工程项目班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预防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落实建筑工地班前安全“晨会”制度的通知》(苏建函质安﹝2022﹞523号)精神,对在我市房屋市政工程项目严格落实建筑工地班前安全“晨会”制度,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实施范围
全市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含轨道交通工程)。
二、参加人员
施工单位分别以各工种作业班组为单元召开班前安全“晨会”,施工单位要安排项目的技术管理人员(施工员)参加各工种作业班组的班前安全“晨会”。
三、实施时间
自施工单位各工种作业人员进场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结束,“晨会”应于每天进入现场开始作业前完成。如因天气、国家法定节假日等原因暂停施工,施工单位应在“苏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市安管系统”)填写未开展原因。
四、基本内容
(一)“晨会”点名
各施工单位作业班组到指定地点集合、列队,班组长点名,专人拍照或录视频,参加班前安全“晨会”所有人员均应在影像资料中体现。项目管理人员应现场监督“晨会”开展,确认作业班组人员出勤情况。
(二)“晨会”检查
班组长要对拟作业人员的身体状况、安全防护用品等情况进行检查。
(三)工作安排
根据施工项目部布置的工作任务,明确本作业班组当天的工作内容、需完成的工作指标及工作位置,将分工明确到每名作业人员。
(四)安全“喊话”
对当天涉及危大工程、高处作业以及动火作业等工作任务中存在的安全生产风险、不安全因素等提出警示,布置预防措施;要求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后,检查作业区安全防护、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严格遵守安全技术规范,严禁违规拆除或挪动各种防护装置、防护设施、安全标志、消防器材及电气(器)设备等。
五、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施工单位的各作业班组应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作业内容、作业点位、安全风险等因素综合考虑班前安全“晨会”内容和组织方式。
(二)拍照记录。施工单位参加班前安全“晨会”的项目管理人员应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拍照(照片采用水印相机拍摄,每个班组照片1张),所有参加人员均应在照片中清晰反映。
(三)加强监督。各县级市(区)住建部门及其工程安监机构要加强对各工程项目安全“晨会”制度执行情况的线上和线下的监督检查。对于认真落实“晨会”制度的工程项目,市住建局将对相关工程项目及其施工企业优先推荐各类评优评先活动。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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