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发布一则串标处罚公示。
项目名称:江苏省大丰高级中学体育馆建设及附属工程项目
四川腾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华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串通投标,现根据规定:
- 将2家投标单位及其直接负责人的串通投标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3个月(2023年9月11日-2023年12月10日),在公示期间,国有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拒绝其投标。
- 招标人根据本项目的招标文件约定,依法处理投标保证金。
根据此前招标公告显示,工程规模约5946.95万元,投标保证金为50万元。
上述2家投标单位共100万的投标保证金被将被处理!
江苏省大丰高级中学体育馆建设及附属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省大丰高级中学体育馆建设及附属工程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省大丰高级中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江苏省大丰高级中学体育馆建设及附属工程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大丰区
2.1.2建设规模:约5946.95万元
2.1.3工期要求:400日历天(含试桩及检测。其中附属工程工期60日历天,附属工程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6月1日,附属工程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8月1日)
2.1.4项目编号:A3209040001000032001
2.1.5是否采用全程电子化:是
2.1.6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标段编号、标段名称、建设地点、招标范围、估算额如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招标公告原文:
http://www.jszb.com.cn/JSZB/AttachStorage/83cafd40-231b-4e77-86dc-70c9f5e806f6/%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6%ad%a3%e6%96%87.pdf
《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2023年1月12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修订,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7种行为视为串标!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视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
(二)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子设备编制、打包、加密或者上传;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投标人的电子设备打印、复印;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用同一个预算编制软件密码锁制作或者出自同一投标人的电子文档;
(五)不同投标人从同一个投标单位或者同一个自然人的互联网协议地址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虽然经由投标人自己的基本账户转出,但所需资金来自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
(七)参加投标活动的人员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在职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