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签证是按承发包合同约定,一般由承发包双方代表就施工过程中涉及合同价款之外的责任事件所作的签认证明,以书面形式记录了施工现场发生的特殊费用,直接关系到业主与施工单位的切身利益,是工程结算的重要依据。本文就工程签证存在问题的主要形式作了描述,对如何审计工程签证进行了探讨。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规模越来越大,已成为目前我国最重要的公共支出项目之一。一些施工单位为了在项目招标中一举中标,在投标时采取压低造价,在施工中又以各种理由,采取工程签证形式补回低价中标的经济损失,更有甚者通过虚假、不合理签证来达到增加工程造价赚取不合法利润的目的。工程签证审计已经成为当前政府投资审计的一个薄弱、风险性极大的环节,更是工程结算审计的关键环节。本文就工程签证存在问题的主要形式、审计工程签证的方法,结合本人工作实际经验,谈谈一些看法。
一、工程签证问题的主要表现方式
工程签证主要指施工企业就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所确定的工程工容以外,施工合同未含而实际又发生费用所办理的签证。在现实中,却往往成为了承包方攫取利益的常用手段。作为工程造价审计人员,要合理地认定签证,就必须从目前工程签证存在的问题入手。
(一)签证不合理
1、签证既签量又签价格
一些施工单位利用建设单位对定额费用组成不了解或者是对材料市场价格不清楚,在工程签证中采用既签量又签价格的手段多计造价,虚高材料价格。如一室内改造工程中,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签证中,拆除室内墙面920㎡,墙面拆除费用20元/㎡,实际墙面拆除费用按定额应为3元/㎡。此签证只需签认数量即可,签有失公允的价格审计人员不应认可。最终将凿墙面结算价格更正为3元/㎡。
2、不签事实直接签解决结果
审计过程中经常会遇到合同外的零星工程事项及一些零星用工,无法核实发生的相应费用。如签证单描述:“拉运土石方费用6000元”,工程量是多少?是土方?还是石方?或者是土方、石方各占多少?运距是多少?均没说清楚,审计时应要求建设方、施工方如实描述签证内容,方能计算这项费用。
3、不签价格直接签费用
在施工过程中,往往会出现一些无法计算工程量或某些特殊项目,经常以双方商定的具体金额来签证解决,而有些施工单位往往在签证单写上:“直接费为……”,实际中这些价格只能作为单项费用而不能作为直接费用,有些建设单位代表又不了解直接费与单项费用的不同,这样就达到了虚增造价的目的。
(二)签证不准确
1、签证计量不准确
工程量计量不准确往往有两种情况:一是签证量大于施工量,如某项目基础挖石方签证工程量为6479.86m3,按图纸计算工程量应为6126.64m3,多计工程量353.22m3;二是虽签证量等于施工量,但计入了施工过程中非正常损耗量。某工程室外电缆,实际需要210米,而由于施工单位下料过长,将多下料的20米也计入到工程签证中,这无疑给建设方带来了不必要的损失。
2、签证计量方法不正确
工程量确定方法不正确主要是因为签证的计量方法与清单计价规则不同造成的。如某项目的挖基坑土方中,签证工程量是按实挖方量计量的,包括了工作面和放坡,清单计价规则是按实体工程量计量的,导致多计土方工程量6千多方。
某道路工程中清运建筑垃圾的签证,按建筑垃圾的堆积体积计量的,根据清单计价规则应按拆除前的实体体积进行计算。
(三)签证不真实
有的项目建设方代表缺乏造价控制意识,对签证工作不负责任,未经核实随意签证。往往因签证内容与实际不符导致虚增结算金额。特别对一些隐蔽工程,施工单位往往利用其隐蔽性高及求证难的特点,高估冒算、弄虚作假,从而抬高工程造价。如某道路工程挖运淤泥项目,挖运淤泥签证工程量为8193.2 m3,根据地质报告显示勘探的5个孔,其中3个孔为杂填土,2个孔为淤泥,后询问建设方,建设方人员说当时挖的土土质很差,不能作为回填土而全部外运,所以施工方报了签证他们就认可了。经审计指出这个问题后,建设方与施工方协商,如实调减了挖运淤泥的签证工程量。
(四)签证不规范
1、签证工程量不完整
签证中往往只计增加工程量部分,而对那些因变更而减少的分部分项工程故意漏签。如某地下通道工程中,对基坑支护方式做了设计变更,将基坑支护改为排桩+钢支撑支护方式,支护桩与通道的侧墙的距离由1米调整为0.15米后,通道侧墙施工时外边墙模板予以取消的事项未办理签证,审计发现后扣减了主通道侧墙综合单价中模板的费用。
2、签证要素不齐全
现场签证一般需要业主、监理、施工单位三方共同签字,但审计中发现,现场签证有时缺少一方甚至两方的签字,有的只有相关人员签字无公章,有的签证无签证日期等,造成签证单无法与监理日志、施工日志相对应,审计人员应对此事项重点落实核查。
二、审计工程签证的方法
在实际施工中,签证分为两类,证明性签证和变更性签证,前者不会引起工程造价变化,也称为事实签证,后者会改变工程造价,也称为调价签证。签证审计应该按照真实性、合规性、合理性、准确性顺序进行审核,这样有利于审计人员去伪存真,提高审计效率,降低审计风险。在政府投资项目中,为避免财政资金的损失浪费,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我们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大对工程变更签证环节的审计力度,预防工程签证过程中的不规范问题。
(一) 是否符合工程签证的管理程序和批准权限
签证是业主与承包商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对已订合同的一种动态调整,等同于一份补充合同,作为审核对象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而在形式上应该是双方签章齐全真实。
1、建设单位相关人员是否全部签字,有无越权签批。
2、签证有无双方单位盖章,印章是否伪造。
3、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
(二) 签证内容是否与实际发生相符
1、对签证中的工程量,审核时应到现场丈量、计算核实。特别是对装饰工程和附属工程的隐蔽部分应作为审计的重点。这两部分往往没有图纸或者图纸不很规范,而现场勘察又比较困难。更有效的审核办法是事中跟踪审计,在隐蔽工程被覆盖之前,深入施工现场,获得第一手资料,为竣工结算审计打下基础。如某教学楼的基础挖方中,签证量按全部大开挖计量,现场踏勘发现教学楼中庭部分石方未开挖至基础底标高,应扣除此部分石方工程量。
2、材料价格的确认。相对于其它签证来说,材料价格签证的确认是比较难的,信息价只对普及型的材料有明确的指导价,而对某些材料价格没有指导价,由于材料品种、质量、产地的不同,导致了价格的千差万别,业主也不能清晰、具体地提供材料的详细资料。比如装饰石材,它的品种繁多,价格从每平米几十元到上千元,仅凭现场目测无法确定材料价格。为了保证审计结果的公平性和准确性,审计询价应贴近市场,多做市场调查,寻求最接近实际情况的价格,以有力的事实证据取得相关各方的一致认可。
3、 补充项目的认定。审计人员如何对补充项目以单方造价或总价方式的签证进行审计,一般可以审核工程量和材料价格,再按相应定额标准和有关文件进行测算。签证的单方造价或总价低于测算结果,则对该结果予以确认,签证的单方造价或总价高于测算结果,则应要求建设方和施工方据实调整。
(三) 签证的计量计价是否与合同有关条款约定相符合
一般情况下,当清单中有与变更工程项目相同或相似子目时,单价执行原清单综合单价。在原清单中没有相同或相似工程子目时, 审计人员在对这一问题处理时应侧重把握的原则是:签证工程单价是否与合同中计价规则一致。
(四) 签证的合理性审计
对一份签证进行审计时,审计人员不能仅仅对着图纸审计签证,而应详细了解工程项目,仔细分析工程项目变更的真正原因、施工工艺流程、使用的材料及变更后所要达到的目的,调查分析是否存在着故意扩大建设规模或者损失浪费等现象,确定工程变更是否合理。实际中存在许多由于施工安排不当造成的返工、修补等损失费用不应计入工程签证中。如某桥梁工程由于前期施工原因造成砼保护层不够及不平整需调平的费用计入了后期施工方的结算费用中,这个由于施工不当造成的修补费用应由前期施工方承担。还有是因为不合理施工导致变更签证增加费用的,如某道路工程由于施工方提供的外购回填土含水量过大、压实度达不到设计要求而采取呛灰,此措施费应由施工方自行承担。审计人员应注意并不是所有的变更签证所增加的费用都由建设单位负责,掌握只有非施工单位原因才能签证的原则。
三、结束语
工程变更签证构成原因复杂,规律性较差,周期长,也是施工单位提高工程结算价的一个主要切入点,加强工程变更签证的审计监督显得尤为重要。审计人员既要依法依规,又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发表审计意见,兼顾国家利益和企业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