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1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正式实行。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不得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最高罚款为人民币100000元。
《条例》规定:
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依法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应当约定工程款计量周期、工程款进度结算办法以及人工费用拨付周期,并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的要求约定人工费用。人工费用拨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
啥意思?就是说对于农民工的工资,建设单位应当一个月拨付一次,拨付之后,自然应当发放到工友们手里,这也就是农民工“月薪制”的来源。
如今,新规已实行两年,效果如何?农民工兄弟你们都按时足额领到了吗?
据基建通调研,随着各地每年专项督查,线上讨薪维权的通道逐渐完善,民工工资发放率的确比2019年之前要好很多,民工讨薪的极端新闻事例已经越来越少了。
但俗话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基建通采访了相关项目及工人,发现现在依然有很多项目,存在未按月发放或资金被挪用的情况:
1、月月计量的项目基本能实现按月发放,但这种项目非常少见。
2、有些项目确实实行了月薪制,农民工每月都能拿到工资。但并没有做到百分百足额发放,每月先给工人发点生活费,剩下的年底统一发。工人们为了避税,也默许了这一做法。
3、很多项目计量周期长,不是按月,只能等计量款到了业主代发,但基本能保证2-3个月发一次。
4、还有一些项目,业主确实代发了,也确实足额发放到民工工资卡,但资金紧张的项目会转走挪用。
说实在的,大多数正规的分包企业和包工头,还是非常靠谱的,体会到农民工兄弟赚的都是血汗钱,所以工程款一下来,第一时间会将工资发给工友。但主要问题还在于工程计量款的拨付进度。
对此,你们怎么看呢?欢迎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