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甘肃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通过借鉴兄弟省份的经验做法,逐步拓宽甘肃省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来源渠道,可提升农村公路服务品质和效率,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重要的先行引领和服务支撑作用。
甘肃省地域辽阔,山区多、川塬区少,农村公路是广大农村地区最主要甚至是唯一的交通方式和重要基础设施,农村公路养护对于区域经济持续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建设养护基本情况
农村公路包含县道及以下公路,是我国公路网体系的支脉和毛细血管,里程长、覆盖面广,占全国公路网总里程近85%,在交通客货运输中发挥着“导入主干网”和“最后一公里”的重要作用。甘肃省致力于消除交通瓶颈,加快脱贫攻坚步伐,在乡村振兴大背景下,着力改善贫困地区农村基础设施条件,农村公路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态势。
截至2020年底,甘肃省农村公路总里程达到12.5万公里,较“十二五”末增加了17.92%。从行政等级结构看,县道里程2.39万公里,较“十二五”末增加41.76%;乡道里程2.73万公里,较“十二五”末增加112.53%;村道里程7.38万公里,较“十二五”末减少20.37%。从技术等级结构看,四级及以上农村公路里程12.1万公里,较“十二五”末增长17.12%;等外公路里程0.39万公里,较“十二五”末降低79.46%,农村公路基础设施网络和结构逐步完善。
建好“四好农村路”是增强甘肃民生福祉的应有之义,管好、护好“四好农村路”则是把好事办好的基本保障。“十三五”期,甘肃省农村公路的养护率达到100%,实现了有路必养的目标。截至2020年底,甘肃省农村公路路面技术状况指数(PQI)平均值79.31,PQI优良中等路率86.05%,较“十二五”末增加了58.34%,养护质量稳步提升,建设成果有效巩固。
▲甘肃省“十三五”时期农村公路PQI优良中等路率情况
管理养护体制
近年来,甘肃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不断完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方面,甘肃省人民政府印发《甘肃省交通运输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明确农村公路属于市县财政事权,市级承担专项规划、政策决定、监督评价职责,县级承担建设、养护、管理、运营等具体事项的执行实施、承担主体支出责任,省对市县适当补助。
管理养护职责方面,省级负责统筹领导和政策引导,建立农村公路省市县乡村五级“路长制”管理体系,成立“路长制”领导小组,将农村公路工作纳入市、县级政府绩效管理。市州承担承上启下作用和监督管理职能,指导、监督县级农村公路推进“路长制”,检查考核县级管理养护工作,筹集、分配市级养护补助资金。县市区履行主体责任,监督县级相关部门和乡镇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原则落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设置乡镇农村公路管理所,建立县乡村三级路长制,开发公益性岗位鼓励引导沿线居民参与养护,把农村公路“有路必养、养必到位”落到实处。乡镇负责乡道管理养护,指导村委会推进村道和自然村组道路管理养护工作。村委会按照“农民自愿、民主决策”的原则,采取一事一议、以工代赈等方式组织开展管理养护工作。
养护资金来源
甘肃省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由县级承担主体支出责任,省市按比例补助。按照补助标准,日常养护资金按照通车总里程筹措,县道每公里1万元,乡道每公里0.5万元,村道每公里0.3万元,省、市、县按照1∶1∶8的比例承担。养护工程资金由省级财政按照成品油税费改革新增收入替代原公路养路费部分的15%进行补助,其余资金由县(市、区)自筹。按照资金来源,主要分为三部分,即中央资金,包括燃油税返还资金和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市、县两级地方政府财政资金,以及县级通过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
据统计,“十三五”期甘肃省平均每年用于“四好农村路”养护资金投入规模达到8亿元,省级下达资金占比30%。
面临的问题
甘肃省在“四好农村路”管理养护资金筹措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方面,仅靠财政资金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养护资金需求。随着甘肃省农村公路养护里程的持续增长,养护资金压力逐渐显现。目前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主要依靠政府筹集,但以2022年为例,甘肃省人均GDP仅4.5万元,占全国人均GDP约一半,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07.6亿元,预算支出4263.5亿元,是典型的“吃饭财政”,依靠政府筹集财政资金已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农村公路养护需求,拓展多元化的筹资途径迫在眉睫。
另一方面,农村公路“重建轻养”现象较为突出。农村公路养护需要长期投入材料、人工等,难以一次性取得成绩,受政绩观等因素影响,地方政府普遍存在“重建轻养”“以建代养”等思想,导致农村公路养护跟不上,路况质量和使用年限受到较大影响。
▲2022年7月28日,甘肃省张掖市山丹东乐城西村组路。刘玉国摄
资金筹措建议
拓宽养护资金来源渠道
探索多元化资金筹措渠道,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积极争取绿色信贷、开发性贷款等金融资源;将乡村振兴专项资金、涉农资金和地方财政资金进行统筹整合,进一步支持农村公路养护工作。
探索“农村公路+”发展模式
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和引导作用,推进资源整合,将农村公路与产业园区、乡村旅游等经济收益性高的经营性项目整合开发,运营收益用于农村公路养护。
完善绩效考核和以奖代补机制
将农村公路技术状况评定结果作为绩效考核和以奖代补的主要指标,有效激励地方政府树立“建养并重”理念,考核结果较好的县区,省级补贴资金给予倾斜,考核结果较差的县区,在减少养护资金的同时相应减少建设资金支持。
典型案例
甘肃各地不断创新养护资金筹集方式,将农村公路“路长制”作为提升“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支撑,全方位推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
以清水县为例,管理养护体制上,该县通过印发实施意见、规范方案等规范性文件,从财政扶持、公益岗位落实等方面压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采用“分级管理、权责明确、责任到人”的纵横交叉管理模式,确保“路长制”高效推进,每条农村公路均配备专门管理人员,实现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全面覆盖。养护资金保障上,县级财政优先保障道路管理经费,每年配备养护资金超千万元,将养护资金的5%用于保障“路长制”工作实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和人员支出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此外,全县农村公路均投保农村公路灾害损毁保险,有效应对因道路意外损坏带来的高额维修费用。
多措并举确保了养护资金高效利用,解决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难题,推动了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延伸阅读:
浙江、江苏、内蒙古、广西等地在“四好农村路”养护方面开展了积极的探索和创新,对甘肃省具有一定的参考借鉴意义。
浙
出台深化管养体制改革实施意见
浙江省“四好农村路”养护资金模式取得了良好效果,并且正在向全国推广。浙江省出台《浙江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加大农村公路养护投入,提高省级对养护工程的补助标准及日常养护投入。制定绩效管理办法和以奖代补资金使用办法,建立省对市、市对县的分级绩效管理机制,将管养机构设置情况、资金投入情况、路况水平等列为考核主要内容,保障了农村公路养护质量。
根据顶层设计支撑,浙江省各地依据当地情况采取了不同养护资金筹集模式。湖州市强化养护资金保障,提高市补标准,养护工程及日常养护市补资金均达到省补资金的两倍。台州市黄岩区健全建设管理养护体系,明确养护资金的筹集渠道、主要来源、经费管理办法等,将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苏
设定财政资金最低标准
江苏省一方面加大投入力度,设定三级财政资金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的最低标准,县道每公里1.2万元、乡道5500元、村道3500元。另一方面,采取多种融资途径筹集养护资金,充分发挥政府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通过先养后补、以奖代补、资金补助等方式支持农村公路养护,同时大力发展“农村公路+”模式,将农村公路与园区等项目一体化开发,运营收益用于农村公路养护。该模式在苏州市、南通市、盐城市、溧阳市、沭阳县、泗洪县、徐州市铜山区等地成功实践,形成农村公路“+产业、+生态、+文化”等融合发展的典范。
蒙
建立养护资金筹集体系
内蒙古建立了较为完整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筹集体系。内蒙古加大了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将相关税收返还用于农村公路养护,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财政按照25%、25%、50%的比例配备养护资金,保障农村公路财政资金来源。同时,强化养护资金使用监管,对各级公共财政用于农村牧区公路养护的资金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确保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此外,内蒙古努力创新投融资机制,将农村公路纳入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支持范围,把公路建设与定期养护捆绑招标,拓宽养护资金渠道。
桂
争取政府新增收入和罚没收入
广西采用多种方式解决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不足的问题。除将成品油税费改革新增收入替代原公路养路费部分用于农村公路养护外,还积极争取将路政罚没款用于农村公路养护,扩大养护资金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