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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厅:自2024年1月1日起,这类项目不强制工程监理!由建设单位自管!

住建厅:自2024年1月1日起,这类项目不强制工程监理!由建设单位自管!


在近年来各有关部门发布的文件中,不难看出已慢慢弱化监理,而监理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仅有的权利也已慢慢地在流失。监理何去何从已成为悬在从业者头上的一把利刃。


住建厅:自2024年1月1日起,这类项目不强制工程监理!由建设单位自管!


2023年12月,云南省住建厅印发《云南省优化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实施办法(试行)》,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文件原文附文末

其中提出:

第十二条 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不强制要求进行工程监理,鼓励有条件的建设单位实行自管模式,并承担工程监理的法定责任和义务。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是指未直接使用各级公共财政投资进行建设,总建筑面积不大于5000平方米,建筑高度不高于24米的新建、改建、扩建厂房或仓库。包括:跨度小于24米、吊车吨位小于10吨的单层厂房或仓库;跨度小于6米、楼盖无动荷载的3层以下的多层厂房或仓库。

无独有偶,2023年7月,重庆市住建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综合风险分级管控有关工作的通知》,本通知自2023年7月1日起实施。

通知明确提出:

经判定工程项目综合风险等级为低风险的项目不再强制要求委托监理,法定监理职责由建设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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