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住建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综合风险分级管控有关工作的通知》(全文见文章末尾),本通知自2023年7月1日起实施。
通知明确提出:未获得施工许可的项目,应严格执行本通知规定。
1、总监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总监理工程师尚应具有建筑学、工程学或建设工程管理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低风险的项目不再强制监理
经判定工程项目综合风险等级为低风险的项目,不再强制要求委托监理,法定监理职责由建设单位承担。
2018年,住建部关于修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的决定,将《办法》中唯一涉及“监理”的内容--第四条第一款第七项“按照规定应当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删去。
随后,多个省份、地市针对部分项目建设,明确 可以不实行监理。
3、建设单位对质量安全负首责
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切实履行好质量安全首要责任,组织参建各方对项目综合风险等级进行识别。
6月30日,重庆市住建委还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监理行业管理的通知》: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质量安全首要责任,提供监理工作需要的办公、交通、通信、生活等设施。
4、按照四个等级划分风险
综合风险由高到低分为高风险、较高风险、中风险、低风险四个等级。
工程发生1起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事故或2起及以上一般安全质量事故的,该工程综合风险等级升级为“高风险”。
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综合风险等级划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