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关于修改〈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
2022年8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修改〈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22〕59号),现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各地要全面落实实名制管理各项制度,对在建项目要全覆盖纳入实名制平台管理,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纳入实名制管理范围。强化劳务用工规范管理,进入项目现场的建筑工人必须签订劳动合同或用工书面协议,维护建筑工人合法权益。
二、做好超龄农民工用工管理。各地要尊重超龄农民工就业需求和企业用工需要,切实维护好超龄农民工就业权益,纠正“一刀切”清退超龄农民工做法,已发布“清退令”的地方,要尽快调整相关政策的执行方式,指导企业根据超龄农民工身体状况合理安排作业岗位,保障超龄农民工合法权益。
三、加强建筑工人安全培训。各地要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强化建筑工人安全防护技能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坚决杜绝“三违”现象。严格执行职业健康各项规定,加强职业病防范,督促企业做好建筑工人健康体检,特别是超龄农民工健康体检,确保上岗就业建筑工人身体状况符合相应岗位健康条件。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