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建设委发布《关于开展杭州市建筑施工亚运会临战阶段集中攻坚整治行动的通知》。
整治范围
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工作要求
1、各类检查要采取“四不两直”方式,严格按照检查表(详见附件1)逐项进行检查,发现隐患问题立即督促企业落实整改。
“四不两直”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
2、对A级风险1项及以上或B级风险2项及以上不符合要求的,一律责令停工整改;
3、对违法违规行为一律采取信用扣分、行政处罚等手段严肃查处;
4、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3个及以上工地被责令停工的企业一律由法人代表组织召开警示教育会,行业主管部门到会监督,压实企业责任。
工作安排
集中攻坚整治行动总体分四个层级全面推进:
1、项目部层面自查自纠。7月底前完成自查自纠,自查自纠记录现场留存备查。
2、企业层面检查。建设、施工、监理等责任主体要按照文件要求,对本企业在建工地进行全覆盖检查,重点对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情况进行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带班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带班检查记录留存现场备查。
3、属地主管部门层面检查。8月底前要完成一轮全覆盖检查。
4、市建委层面督查检查。市建委将适时组织开展市级监督执法检查,按照“零容忍、严执法”要求,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厉查处,集中查处一批问题项目、通报一批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整治内容
1、强化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一是压实企业主要负责人等人员安全生产责任。结合建筑施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专项行动,重点整治建筑施工各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督促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等主要负责人落实“每月带班检查”制度。特别要落实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主要负责人在临战阶段带队组织至少1次建设工程分包情况检查和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二是确保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关键岗位人员严格履行“带班生产”制度,每周会商研判重大事故风险,严格落实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监理人员旁站巡视等制度。对发生事故或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未及时整改的,要倒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3个月考勤信息。三是强化一线人员岗位教育。建立“安全晨会”制度,作业人员每天进入现场开始作业前,班组长将当天安全施工技术要求向作业人员作详细说明。推广以“小喇叭、小视频、小讲台、小展板”为主体的“四小”安全教育制度,督促企业对高处作业、电气焊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高风险作业场所提供安全生产实时提醒。实行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用人单位负责制,年度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8学时或在证书有效期限内累计不少于24学时。
(二)强化危大工程安全管控。
一是严格按照《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要求,真查彻改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抓好高大承重支模架、起重机械设备、深基坑支护、脚手架搭设等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审批、论证和现场实施情况安全管控。重点整治起重机顶升及降节、深基坑高切坡土方、模板支撑体系和脚手架工程搭设及拆除、大体积混凝土浇筑等重大安全风险隐患。二是从严查处未按规定编制、审批、论证、执行专项施工方案行为,纠正方案和现场“两张皮”问题,及时制止违章指挥、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等行为。
(三)突出抓好重点安全隐患治理。
一是强化高空作业安全隐患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吊篮的安装、使用和验收是否规范;脚手架、粉刷架、粉刷用操作平台是否规范搭设和验收;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楼层卸料平台是否规范搭设和验收,以及支模架、临边、洞口、攀登、悬空施工等高空作业是否做好防护措施等。二是强化物体打击安全隐患专项治理。重点整治脚手架和防护网是否规范设置;施工材料是否整齐码放并有防坍塌或防坠落措施;施工材料有无随意抛掷;现场工人是否全部佩戴安全帽;安全通道及临近施工区域是否支搭防护棚;起重吊装运输材料是否规范等。三是强化防汛防台安全隐患专项治理。重点整治防汛防台工作预案是否完善;暴雨大风天气预防准备措施是否落实;应急物资是否储备;应急队伍是否建立并进行演练;防汛防台风险隐患是否已排查并闭环整改;应急避险场所协议是否签订并落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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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原文:
各区、县(市)住建局,市质安监总站,各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亚运筹办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全省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巩固提升暨护航亚运百日攻坚工作方案》(浙建施安委办〔2023〕3号)、《关于开展“‘两个一律’除风险 决战决胜护亚运”攻坚行动的通知》(杭安委〔2023〕8号)、《杭州市亚(残)运会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保障方案》(杭建工发〔2023〕111号)和《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建设施工领域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治的通知》(杭建专委会〔2023〕14号)要求,结合杭州市建筑施工实际,决定开展杭州市建筑施工亚运会临战阶段集中攻坚整治行动,全力实现“遏重大、控较大、减总量”目标,护航杭州亚运会顺利召开。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遏重大、控较大、减总量”目标,有效衔接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以防范化解建筑施工重大安全风险为中心,落实建筑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扎实推进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突出抓好防高处坠落、防物体打击和防汛防台工作,持续压紧压实安全生产“三个责任”,有效预防和减少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力争不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较大社会影响突发事件及重大涉险事件,为杭州亚运会成功举办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整治范围
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三、整治内容
(一)强化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压实企业主要负责人等人员安全生产责任。结合建筑施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专项行动,重点整治建筑施工各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督促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等主要负责人落实“每月带班检查”制度。特别要落实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主要负责人在临战阶段带队组织至少1次建设工程分包情况检查和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二是确保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关键岗位人员严格履行“带班生产”制度,每周会商研判重大事故风险,严格落实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监理人员旁站巡视等制度。对发生事故或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未及时整改的,要倒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3个月考勤信息。三是强化一线人员岗位教育。建立“安全晨会”制度,作业人员每天进入现场开始作业前,班组长将当天安全施工技术要求向作业人员作详细说明。推广以“小喇叭、小视频、小讲台、小展板”为主体的“四小”安全教育制度,督促企业对高处作业、电气焊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高风险作业场所提供安全生产实时提醒。实行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用人单位负责制,年度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8学时或在证书有效期限内累计不少于24学时。
(二)强化危大工程安全管控。一是严格按照《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要求,真查彻改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抓好高大承重支模架、起重机械设备、深基坑支护、脚手架搭设等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审批、论证和现场实施情况安全管控。重点整治起重机顶升及降节、深基坑高切坡土方、模板支撑体系和脚手架工程搭设及拆除、大体积混凝土浇筑等重大安全风险隐患。二是从严查处未按规定编制、审批、论证、执行专项施工方案行为,纠正方案和现场“两张皮”问题,及时制止违章指挥、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等行为。
(三)突出抓好重点安全隐患治理。一是强化高空作业安全隐患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吊篮的安装、使用和验收是否规范;脚手架、粉刷架、粉刷用操作平台是否规范搭设和验收;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楼层卸料平台是否规范搭设和验收,以及支模架、临边、洞口、攀登、悬空施工等高空作业是否做好防护措施等。二是强化物体打击安全隐患专项治理。重点整治脚手架和防护网是否规范设置;施工材料是否整齐码放并有防坍塌或防坠落措施;施工材料有无随意抛掷;现场工人是否全部佩戴安全帽;安全通道及临近施工区域是否支搭防护棚;起重吊装运输材料是否规范等。三是强化防汛防台安全隐患专项治理。重点整治防汛防台工作预案是否完善;暴雨大风天气预防准备措施是否落实;应急物资是否储备;应急队伍是否建立并进行演练;防汛防台风险隐患是否已排查并闭环整改;应急避险场所协议是否签订并落实等。
四、工作安排
集中攻坚整治行动总体分四个层级全面推进:
一是项目部层面自查自纠。各项目部要按照文件要求,对施工现场安全隐患进行不间断、全覆盖自查自纠,严格落实“查、整、消”闭环机制,7月底前完成自查自纠,自查自纠记录现场留存备查。
二是企业层面检查。建设、施工、监理等责任主体要按照文件要求,对本企业在建工地进行全覆盖检查,重点对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情况进行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带班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带班检查记录留存现场备查。
三是属地主管部门层面检查。各区、县(市)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和市质安监总站要制定监督检查方案,明确责任分工,落实检查计划,8月底前要完成一轮全覆盖检查,以“动真格、硬碰硬”的态度,对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项目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确保隐患动态清零。
四是市建委层面督查检查。市建委将适时组织开展市级监督执法检查,按照“零容忍、严执法”要求,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厉查处,集中查处一批问题项目、通报一批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巩固安全生产良好态势。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职责。各相关单位要深化对亚运会临战阶段集中攻坚整治行动重要性的认识,强化担当,认真部署,压实责任。各责任主体要严格按照行动要求进行自查自纠,落实各项安全管控措施;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市质安监总站要加强对辖区内建设工地的监督检查,督促工地各方责任主体切实履职,加强风险隐患检查处置,努力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二)严格监督执法。各类检查要采取“四不两直”方式,严格按照检查表(详见附件1)逐项进行检查,发现隐患问题立即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对A级风险1项及以上或B级风险2项及以上不符合要求的,一律责令停工整改;对违法违规行为一律采取信用扣分、行政处罚等手段严肃查处;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3个及以上工地被责令停工的企业一律由法人代表组织召开警示教育会,行业主管部门到会监督,压实企业责任。
(三)强化典型通报。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市质安监总站要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过程中好的做法和违法违规行为的通报,加大警示问责力度,督促企业切实落实主体责任。
请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市质安监总站明确集中攻坚整治行动的分管领导和专职联络人员,每周五下班前报送整治情况(详见附件2),每半月报送典型案例,市建委将根据整治和检查情况每周进行排名通报。
联系人:黄高亮,联系电话:85254263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