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建部通知,将全面推行施工过程价款结算和支付,实现工程款的合理流转,加快建设项目进度,提高施工单位的资金周转效率。
在2022年7月,财政部、住建部联合发布《关于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的通知》,明确: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应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
2023年3月31日,又一省跟进发文。
新疆住建厅发文:
1、拟在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推行施工过程结算。
2、结算支付。合同中对施工过程结算办理时限没有约定的,期限均为28天。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应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合同双方不得以设计变更、工程洽商、未完成审计等理由变相拖延施工过程结算。
3、实施支付担保。发包人是施工过程结算和支付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应当具有满足工程施工所需要的资金安排,向承包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此举旨在解决一些工程项目进度延迟、施工单位资金周转难等问题,规范工程施工款支付的流程和标准。标准化的工程款支付流程可以保证建筑施工企业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同时也有利于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管,推动了工程质量的提升。
总之,住建部推行施工过程价款结算和支付,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的发展都具有积极的意义。通过规范实施工程款支付流程,保障资金的合理流通和施工单位的权益,有利于加快工程项目建设的进度,推动建筑业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