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
印发《国家公路网规划》
这是我国出台的
第五个国家级干线公路规划
引发广泛关注
与此前沿用的《国家公路网规划(2013年-2030年)》相比,新版国家公路网布局中,国家高速公路网增加约2.4万公里,普通国道网增加约3.5万公里。
根据最新规划,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总里程约16.2万公里,未来建设改造需求约5.8万公里,其中扩容改造约3万公里。普通国道网规划总里程约29.9万公里,未来建设改造需求约11万公里。
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主骨架布局
国家高速公路网
由7条首都放射线、11条北南纵线、18条东西横线,以及6条地区环线、12条都市圈环线、30条城市绕城环线、31条并行线、163条联络线组成。
1、首都放射线。
北京—哈尔滨、北京—上海、北京—台北、北京—港澳、北京—昆明、北京—拉萨、北京—乌鲁木齐。
2、北南纵线。
鹤岗—大连、沈阳—海口、长春—深圳、济南—广州、大庆—广州、二连浩特—广州、呼和浩特—北海、包头—茂名、银川—百色、兰州—海口、银川—昆明。
3、东西横线。
绥芬河—满洲里、珲春—乌兰浩特、丹东—锡林浩特、荣成—乌海、青岛—银川、青岛—兰州、连云港—霍尔果斯、南京—洛阳、上海—西安、上海—成都、上海—重庆、杭州—瑞丽、上海—昆明、福州—银川、泉州—南宁、厦门—成都、汕头—昆明、广州—昆明。
4、地区环线。
辽中地区环线、杭州湾地区环线、成渝地区环线、珠江三角洲地区环线、首都地区环线、海南地区环线。
5、都市圈环线。
哈尔滨、长春、杭州、南京、郑州、武汉、长株潭、西安、重庆、成都、济南、合肥。
普通国道网
由12条首都放射线、47条北南纵线、60条东西横线,以及182条联络线组成。
1、首都放射线。
北京—沈阳、北京—抚远、北京—滨海新区、北京—平潭、北京—澳门、北京—广州、北京—香港、北京—昆明、北京—拉萨、北京—青铜峡、北京—漠河、北京环线。
2、北南纵线。
鹤岗—大连、黑河—大连、绥化—沈阳、烟台—上海、山海关—深圳、威海—汕头、乌兰浩特—海安、二连浩特—淅川、苏尼特左旗—北海、满都拉—防城港、银川—榕江、兰州—龙邦、策克—磨憨、西宁—澜沧、马鬃山—宁洱、红山嘴—吉隆、阿勒泰—塔什库尔干、霍尔果斯—若羌、喀纳斯—东兴、东营—深圳、同江—哈尔滨、嘉荫—临江、海口—三亚(东)、海口—三亚(中)、海口—三亚(西)、张掖—孟连、丹东—东兴、饶河—盖州、通化—武汉、嫩江—双辽、牙克石—四平、克什克腾—黄山、兴隆—阳江、新沂—海丰、芜湖—汕尾、济宁—宁德、南昌—惠来、正蓝旗—阳泉、保定—台山、呼和浩特—北海、甘其毛都—钦州、开县—凭祥、乌海—江津、巴中—绿春、遂宁—麻栗坡、景泰—昭通、兰州—马关。
3、东西横线。
绥芬河—满洲里、珲春—阿尔山、集安—阿巴嘎旗、丹东—霍林郭勒、庄河—西乌珠穆沁旗、绥中—珠恩嘎达布其、黄骅—山丹、文登—石家庄、青岛—兰州、连云港—共和、连云港—栾川、上海—霍尔果斯、乌鲁木齐—红其拉甫、西宁—吐尔尕特、长乐—同仁、成都—噶尔、上海—聂拉木、高雄—成都、上海—瑞丽、广州—成都、瑞安—友谊关、瑞金—清水河、福州—昆明、广州—南宁、秀山—河口、连云港—固原、启东—老河口、舟山—鲁山、洞头—合肥、丹东—阿勒泰、萝北—额布都格、三合—莫力达瓦旗、龙井—东乌珠穆沁旗、承德—塔城、天津—神木、黄骅—榆林、海兴—天峻、滨州港—榆林、东营港—子长、黄岛—海晏、日照—凤县、大丰—卢氏、东台—灵武、启东—那曲、上海—安康、南京—德令哈、武汉—大理、芒康—萨嘎、利川—炉霍、台州—小金、张家界—巧家、宁德—贡山、南昌—兴义、福州—巴马、湄洲—西昌、东山—泸水、石狮—水口、佛山—富宁、文昌—临高、陵水—昌江。
规划实施
(一)建设需求。
截至2021年底,国家高速公路已建成12.4万公里、在建约1万公里、待建约2.8万公里,分别占77%、6%和17%。此外,随着交通量的增长,预计未来约有3万公里繁忙路段需要扩容改造。普通国道目前一级公路约5.9万公里、二级公路约15.6万公里、三级公路约4.7万公里、四级公路约2.2万公里、等外及无路路段约1.5万公里,二级及以上公路占比约为72%、三级和四级公路占比约为23%,等外及无路路段占比约为5%。预计未来约有11万公里普通国道需要建设和改造。
(二)近期建设重点。
“十四五”期间,有序推进对加强国际、区域、省际和城际联系具有重要作用的国家高速公路建设,优先打通主线和省际待贯通路段,实现“71118”国家高速公路主线基本贯通;推动实施京沪、京港澳、长深、沪昆、连霍等国家高速公路主线拥堵路段扩容改造,提高主要公路通道的通行能力。加快推进普通国道建设,优先打通G219和G331线等沿边国道,基本消除普通国道等外及待贯通路段;提质改造川藏公路G318线,推进城市群地区拥堵路段和城镇过境路段改造,实现东中部地区普通国道基本达到二级及以上标准,西部地区普通国道二级及以上公路比重达到70%。基本建成与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相衔接、有效满足客货运需求的国家公路网络,国家公路对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主动脉的支撑和先导作用显著增强。
(三)实施要求。
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协同推进综合运输通道的一体化建设,推动铁路、公路等基础设施的线位统筹,促进通道线位资源共用共享。
挖掘存量资源潜力,充分利用既有设施进行改扩建和升级改造,加强对另辟新线扩容的规划管理。科学确定设施技术标准,采用多种技术手段提高设施利用效率,严格执行建设用地标准,节约土地资源,严格保护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
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将生态保护、绿色低碳理念贯穿公路规划、设计、建设、运营、管理、养护等全过程、各环节,降低全寿命周期资源能源消耗和碳排放。依法依规避让各类生态保护区域、环境敏感区域、城乡历史文化资源富集区域,注重生态保护修复、资源循环利用、碳减排,加强大气、水及噪声污染防治,因地注重创新赋能发展。统筹国家公路与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国家公路全要素全周期数字化转型,实现数据资源一体化管理,强化数据动态采集、更新、共享,推动与建筑信息模型、路网感知网络同步规划建设,将采集信息基础设施纳入公路工程统一规划建设。推动制修订公路相关标准规范,注重与新型运载工具、信息通信、智能交通等设施、装备的标准协同。
注重与产业融合发展。依托国家公路网发展通道经济,注重与沿线旅游、制造、物流、电子商务等关联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引导优化区域产业布局,促进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提升公路服务区服务品质,设置人性化服务设施和充换电、加氢等设施,因地制宜丰富文化、旅游、休闲等服务功能。按需实施服务区扩容改造,增设大型货车或危化品车辆专用停车区。
严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建设节奏,科学论证项目建设时机及建设标准,强化技术方案比选,合理控制工程造价,稳步有序推进项目建设。建立健全高速公路债务风险监测机制,督促指导债务负担较重地区严格控制新开工项目规模。
五、环境影响及对策
(一)总体评价。
规划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将绿色发展作为重要目标和原则,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制宜建设绿色公路。
《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等做了有效衔接。规划实施需新增占用约52万公顷的土地,消耗一定能源并产生碳排放;部分新增线路与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敏感目标以及生态保护红线存在局部空间冲突,规划论证阶段已尽可能予以规避,下一步还将在实施阶段进一步优化;建设和运营期产生的废气、污水、噪声等可能对环境质量带来一定影响。在实施阶段将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要求,合理避让环境敏感目标并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举措,规划产生的环境影响总体可控。
(二)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
一是强化生态保护修复,公路选线最大限度避让各类环境敏感目标,重要敏感区无法避让的需从地下或空中穿(跨)越,同步开展原生动植物保护、湿地连通、创面生态修复和动物通道建设。二是协同促进碳减排与大气污染防治,加强与其他运输方式衔接,为推动多式联运发展和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创造良好环境,探索提高国家公路通道碳汇能力。三是强化水环境污染防治,尽可能避免占用河湖空间特别是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如占用须采用“封闭式”排水和水处理系统,强化公路施工期和运营期服务区污水处理,有条件的纳入城市污水管网。四是强化噪声污染防治,在敏感区域落实噪声防护距离的要求,在可能造成噪声污染的重点路段设置声屏障或者采取其他降低噪声的有效措施。五是强化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充分利用交通廊道资源,采用先进节地技术和模式,提高交通基础设施土地综合利用率,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和基本农田,推动钢结构桥梁、环保耐久节能型材料等应用,推进废旧材料、设施设备、水资源循环利用和隧道洞渣资源化利用。六是加强外部协同与内部监管,强化与碳达峰碳中和、国土空间规划、自然保护地体系以及“三线一单”等相关政策的协调衔接,严格落实环保“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制度、环境监测与跟踪评价等制度。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规划衔接协调。
强化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一体衔接协调,按照“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原则,加强央地联动和政策协同,协力推进规划实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规划建设省道网时,要强化与本规划衔接,统筹各层次路网协调发展,合理确定规划目标、建设规模和建设时机。
(二)强化规划实施保障。
加强与国土空间等相关规划衔接,按照节约集约高效的要求,合理保障国家公路建设土地资源供给,依法加快国家公路用地用海用林用草、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等报建手续办理,为规划项目实施提供政策和要素支持。交通运输部要根据本规划,商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编制实施公路五年发展规划,优化国家公路项目建设方案,落实规划目标任务。
(三)完善资金保障机制。
改革创新投融资政策,进一步完善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投融资模式。强化资金保障能力,落实事权支出责任,鼓励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国家公路建设。积极盘活存量资产,鼓励在高速公路领域稳妥开展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形成存量资产与新增投资的良性循环。调整收费公路政策,适时修订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促进公路可持续健康发展。
(四)优化规划实施管理。
落实各级政府在公路建设、运营、养护、管理中的事权和职责,提高公路养护质量和运营管理水平。扎实开展国家公路网线位规划、项目前期工作和重大工程论证,做好国家公路命名编号调整工作,稳妥有序推进规划实施。稳慎决策国家高速公路远景展望线,视区域经济社会和交通发展需求适时开展建设,灵活掌握技术标准。加强规划实施进展和成效监测分析,适时开展规划评估,规范做好规划动态调整或修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