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召开《广东省深化电动自行车领域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暨《广东省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截至明年5月底,广东将全面开展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健全完善高层建筑火灾防控长效工作机制。
高层建筑火灾呈明显上升趋势
今年以来,广东共发生高层建筑火灾702起,造成8人死亡、9人受伤,同比去年分别上升341.5%、125%、12.5%。“从数据看,高层建筑火灾总数虽然不多,但呈现明显上升趋势。”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防火监督处处长姚炯在会上表示。
7月30日,广东印发《广东省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明确了既有老旧高层商住混合体、老旧高层住宅、超高层建筑、高层公共建筑等四类整治对象,以及需要整治的共性突出风险和个性化突出风险。姚炯介绍,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将分三个阶段开展,到2023年5月31日完成,届时将健全完善高层建筑火灾防控长效工作机制。
根据各地摸排情况,广东目前共有高层建筑约10.2万栋,其中,超高层建筑2474栋、高层公共建筑10041栋、老旧商住混合体1714栋、老旧高层住宅3381栋,已累计对四类重点高层建筑开展评估1371栋(超高层建筑552栋、高层公共建筑671栋、老旧商住混合体39栋、老旧高层住宅109栋),排查风险隐患2290处,已提请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23家。
无物业高层建筑推行“楼长制”
“我们根据前期摸排评估情况发现,广东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风险主要集中在七个方面。”姚炯介绍,一些老旧高层建筑防火布局不合理、防火分区不符合规范要求,防火标准低、消防设施陈旧老化,本身存在许多隐患;部分高层建筑物业管理人员缺乏消防主体责任意识,在责任划分上与开发商相互推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也落实不到位,许多消防控制室做不到全员持证上岗,一些值班人员对自动消防设施不熟练,甚至完全不懂,消防控制室形同虚设;还有一些高层建筑为了节约成本,屋面、地下室等区域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搭建临时用房。
此外,由于规划不合理、停车位紧张等原因,部分高层建筑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和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现象突出。
消防设施检查中也发现许多问题。例如,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消防设施被擅自拆除或者瘫痪停用,消防电梯设置及维护保养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部分高层建筑业主违规进行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居民群众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其蓄电池违规充电,导致高层建筑火灾风险上升。
为化解以上风险,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厘清住房和城乡建设、市场监管、电力、燃气等相关行业部门的监管职责,按照“业务相近”和“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依法明确牵头监管部门,严防推诿扯皮、漏管失控。对没有物业管理单位的高层住宅、公寓楼、老旧混合体等,由政府明确街道乡镇、居(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推行“楼长”制,确定管理人,消除管理盲区、堵塞安全漏洞。
实施方案明确,市级应于2022年10月31日前完成超高层建筑和高层公共建筑评估工作;县(市、区)级应于2022年11月30日前完成既有老旧高层商住混合体和老旧高层住宅评估工作;评估及日常监督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问题,应在2023年2月28日前完成整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