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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宜昌市智慧工地建设
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局、高新区建管办,各有关单位:
为继续提升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水平,全力打造“宜昌建造”品牌,加速建设宜昌智慧城市,市住建局制定了《宜昌市智慧工地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5月20日
宜昌市智慧工地建设实施方案(试行)
为加强城市建设管理升级,助推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实现施工安全生产治理体系与能力现代化,实现工地智慧化管理,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
全市在建项目应在工地现场安装智能监管设备,与宜昌智慧城建系统联网并上传数据:
全部在建项目应安装实名制人脸识别系统设备;建筑面积在5000平米以上的房屋工程,或合同造价在2000万元以上的市政工程,且施工工期在6个月以上的,必须安装视频监控和扬尘在线监测系统设备;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设置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智能监管系统设备。(管理要求和技术标准见附件)
相关数据均需传输至宜昌市智慧城建系统智慧工地信息化运维中心(以下简称“运维中心”)。
二、职责分工
市住建局负责建立全市智慧工地信息化监管体系;成立运维中心,负责对智慧工地信息化的建设、联网、运行维护、设备故障等实行全面跟踪管理;定期对智慧工地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评估;根据大数据排查结果,组织现场核查,将违规工程项目列入“黑榜”进行通报,记不良行为记录。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要求,负责其监管范围内的智慧工地建设,充分利用监管平台开展监管工作,并及时上报工作情况。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市场行为监督机构负责督促各参建责任主体落实智慧工地建设、数据联网上传;充分利用智慧工地信息化监管平台进行日常工程监管,实施大数据排查;发现设备联网故障的,及时督促施工单位组织故障修复。
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现场设备安装及运行,确保系统设备运行正常;出现异常情况及时向运维中心报告、实时沟通,并解决设备故障及离线等情况;利用监管平台对项目进行管理。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负责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完善智慧工地管理,当设备出现故障时,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恢复;利用监管平台对项目进行管理。
运维中心负责对智慧工地的建设、联网、运维全面跟踪管理,稳定持续地提供信息化监管措施;按月度、季度向住建部门、监督机构和相关责任主体推送消息,提交运维数据分析报告。与施工单位、监督机构紧密联系,保障智慧工地出现相关问题能够及时发现、高效解决。
三、工作流程
企业按照市住建局《关于推行建设工程项目部管理人员执业信息化管理的通知》(宜市住建文〔2017〕85号)要求,依托智慧城建系统,办理建设工程项目部管理人员执业信息录入,并与建设工程进行关联。各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及建筑工人均应纳入实名制管理范畴,各自负责将从业人员数据上传至宜昌实名制平台。在完成基础工作后,按以下程序开展智慧工地建设:
(一)建设标准交底。在办理施工许可前的现场安全生产条件核查时,项目监督机构对施工单位进行智慧工地建设交底,明确建设标准。
(二)建设方案编制。施工单位负责方案编制,内容应包含系统设备安装布置计划、设备清单、设备型号、设备参数、安装和运维单位、施工单位系统管理人员姓名及其联系方式,并在布置平面图上标注设备安装位置。如果在施工不同阶段中,系统设备布置有重大变化的,应在方案内明确。
(三)建设方案上传。建设方案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后生效。施工单位将生效的建设方案扫描上传至监管平台。在项目监督机构确认后,运维中心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
(四)系统设备安装。在建设方案登记后,施工单位组织设备供应商进场安装设备,组织调试。
(五)系统数据联网。施工单位申请将数据上传至宜昌智慧城建系统。运维中心收到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设备现场安装位置及设备参数的核验,进行数据联网调试工作。
(六)系统数据上传。联网成功后,运维中心对该项目的设备数据接入进行确认,同时开通项目管理账号供项目日常管理维护使用,并将已联网项目数据上传至监管平台。
(七)危大工程监管。施工单位根据工程实际需要,设置危大工程智能监管系统。其中起重设备应安装智能监管系统,在系统数据运行正常后,方可启动使用。
(八)系统设备维护。监管平台实时自动侦测设备的运行情况,在设备掉线后,自动发送信息给施工单位系统管理人员,并按每2小时一次,依序发送信息至施工、监理、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24小时内未恢复的,发送信息至监督机构。
(九)系统设备调整。施工现场发生设备布置局部变化,包括位置变更、数量增减,或中止、恢复信息化监管等情况,应修改方案并上传,监督机构确认。
(十)系统设备拆除。如因终止安全监督或其他原因,需要拆除全部系统设备的,需通过智慧城建系统提交终止信息化监管申请。在项目监督机构确认后,运维中心于2个工作日内予以注销。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把智慧工地建设作为既定目标,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协同配合,统筹推进实施,确保智慧工地建设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建设单位应按合同约定,保障安全文明措施费用并督促施工单位制定智慧工地建设费用计划,并加强监管,确保智慧工地建设有序推进。
(三)施工单位完善智慧工地建设费用计划,从安全文明措施费中列支费用,做到专款专用;选定的软件、硬件应满足宜昌市智慧工地建设技术标准要求。
(四)对未在取得施工许可一个月内完成数据对接的项目,或逾期维护系统设备的项目,以及系统设备故障记录次数靠前的项目,住建部门进行重点监管,相关不良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试行,试行期1年。
附件:智慧工地建设管理要求和技术标准
附件
智慧工地建设管理要求和技术标准
一、实名制人脸识别
(一)基本要求
每个工程的人员出入口,需安装人脸识别设备。
(二)管理方式
通过双目活体人脸识别设备对进场、离场人员进行实时记录、记录纳入人员考勤信息,替代传统式打卡,规避考勤作假可能性,同时后台与人社平台对接,实行信息化手段管理人员。
(三)设备技术参数
1.人脸识别设备技术参数要求
(1)支持双目活体检测,能防止打印纸张、手机照片/视频欺 骗,人脸库容量支持内置>20000人脸数,支持黑白名单布控。
(2)支持侧脸过滤功能(俯仰20°内、左右30°内可比对), 轻微表情、普通眼镜及较短留海对识别没有影响,抓拍率≥98%、 比对成功率>95%,响应速度≤ls。
(3)支持单张、批量图片文件导入和实时抓拍导入,本地存储不少于10万条抓拍或识别记录。
(4)支持TCP、FTP、HTTP、SDK调用上传方式。
(5)支持人体温度测量及口罩佩戴识别功能,温度测量范围 在30°C-45°C,测量精度可达0.1℃,测量误差<±0.5℃。
(6)支持二代身份证识别设备扩展联机功能,便于临时访客管理。
2.接口
支持RJ45 10M/100M网络自适应及RS485接口; 支持接收“宜昌市智慧住建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平台下发的人员信息。
3.网络功能
支持 IPv4、TCP/IP、NTP、FTP、HTTP 网络协议,支持ONVIF, RTSP接口协议,支持事件联动、抓拍TF卡存储、上传、语音播报功能。
4.配件
补光灯、红外灯、LED白光灯,扬声器支持识 别成功后语音播报“人员姓名+进出场”防止误识别。
5.屏幕
尺寸N7英寸液晶屏,分辨率>1280*800。
6.摄像头
分辨率>1080P@30fps,自动白平衡支持人脸曝光。
(四)运维流程
1.实名登记和考勤管理。通过安装实名制人脸识别设备实现全市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实名登记、个人信息管理、项目人员派工、到岗考勤记录、培训考试记录、工资发放、项目从业记录、个人诚信等实名制相关的信息化管理功能,同时与公安、人社,和省住建厅实名制等信息平台实现数据互联互通。相关人员可通过智慧城建系统查询工程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信息、劳务从业人员到岗考勤信息,按月、按年进行汇总统计。
2.实名制系统故障处理。若出现人员生物识别失败、考勤数据不准确、设备故障问题,可直接在智慧城建系统进行故障报告。故障问题原因、故障时间、故障频率等,由运维中心进行记录并整合成故障清单及故障解决方案,发送至施工单位和项目监督机构。
二、视频监控
(一)基本要求
建筑工地主要作业场所应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实现工地视频全覆盖,其中工地的主出入口、主要运输出入口及塔式起重机设备上均应安装360°旋转的高清球形摄像机;车辆出入口、冲洗设施处应全部安装高清抓拍摄像机,需具备高清抓拍功能,满足夜间施工抓拍和录像需要;监控设备接入车辆未冲洗自动抓拍系统,系统结合施工现场车辆冲洗装置,对离场车辆进行实时探测、自动识别和抓拍未冲洗车辆,对号牌不清、污损、破损、遮挡号牌车辆实时抓拍;场内主要通道、实名制通道、材料区、危险作业区及其它施工作业区,应安装高清枪机。
(二)管理方式
工地现场视频监控位置,包括制高点球机安装位置(安装数量应覆盖该施工作业区)、车辆冲洗装置位置。应具备高清抓拍功能,满足《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视频监控技术规范》(JGJ/T292)的相关要求。
(三)设备技术参数
名称 | 型号 | 备注 |
枪机及配件 | 400W枪机 | 高清枪机 |
球机及配件 | 400W球机 | 高清快速球机 |
NVR录像机 | 7916N-K4 | 双网口硬盘录像机 |
硬盘 | 3T | 根据摄像头数量而配,1 个摄像头30天需1.5T容 量 |
4T | ||
6T | ||
显示器 | 常规显示器均可 | 根据情况自备 |
1.安装位置要求:
球型摄像机:安装在塔式起重机或周边建筑物制高点上及主出入口大门,对在建工程360°全方位进行监控。
枪型摄像机:安装于工地出入口、冲洗区、主要通道、施工升降机、物料加工区、工人生活区(可选)、项目部会议室等。
2.存储要求:全部摄像头视频数据保存不低于一个月。
3.其它要求:全部摄像头必须关闭移动侦测功能。
(四)运维流程
1.视频监控使用。在项目开工至完工期间,相关视频数据传输至智慧城建系统,根据权限将相关数据分配至住建部门、监督机构,和参建单位,使其可通过智慧城建系统和移动端APP实时查看。
2.设备故障预警处理。视频监控设备非正常停止运行时,相关信息实时传输至监管平台,系统自动发送短信通知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系统管理人员。运维中心专员每月统计非正常停止时间、次数形成统计报表推送至住建部门、监督机构和施工单位。
三、扬尘在线监测
(一)基本要求
房建工程用地面积每2万平方米不少于 1个监测点;距离基坑或项目主体结构不大于10米范围,或距离工程主要出入口不大于5米范围;设备应在施工现场远程视频监控范围内;设备采集口距离地面高度不高于4米;工地雾炮、喷淋与监测设备的距离不低于5米。市政工程参照执行。
(二)管理方式
其主要传感器应当取得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具有检定校准报告;设备供应商应按三个月为一个周期,定期到设备安装现场进行校准服务,确保采集的扬尘数据真实有效;产品符合《污染物在线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HJ212)。
(三)设备技术参数
设备类型 | 技术指标 | 性能参数 | ||
扬尘监测设备 | 颗粒 物监 测设 备 | 监测因子 | PM10、PM2.5(主要指标) | |
测量原理 | 光散射 | |||
测量范围 | 0 〜1000μg/m² | |||
分辨率 | ≤lμg/m² | |||
测试误差 | ±15%(与称重法设备比对) | |||
采样周期 | 1分钟 | |||
除湿 | 具备自动除湿或温度补偿功能 | |||
工作温度 | -30℃〜+ 50℃ | |||
其他 参数 传感 器 | 温度 | 量程范围 | - 20℃〜 + 50℃ | |
测量误差 | ≤±1 ℃ | |||
湿度 | 量程范围 | 0%RH〜100%RH | ||
测量误差 | ≤±3%RH | |||
风速 | 量程范围 | 0m/s〜30m/s | ||
测量误差 | ≤±1m/s | |||
风向 | 量程范围 | 0°〜359° | ||
测量误差 | <±5° | |||
噪声 | 量程范围 | 10〜130dB | ||
测量误差 | ±3dB | |||
数据采集 设备 | (1)监测数据存储时间不少于3个月。 (2)颗粒物(PM10)监测数据有效率不低于90%。 | |||
显示 设备 | (1)外壳防护等级应满足防护等级IP65适应恶劣环境的箱体设计; (2)环境亮度自动调节,显示内容在昼夜间均可保持清晰。 | |||
智能 监控 终端 | (1)PM10监控数据达到预警限值70μg/m3时,智能监控系统发出预警信号并短信通知相关负责人,连续30分钟PM10数据超 70μg/m3时,通过系统消息、短信等方式通知相关监督人员。监测数据达到超标限值 150μg/m3时,智能监控系统发出超标信号并短信通知相关负责人,同步标记超标时间和监测数据。 (2)当全市空气质量PM10小时浓度大于限值150μg/m²时,系统停止报警,短信提醒工地负责人降低施工强度,采取有效降尘措施。 (3)相关扬尘监测设备非正常停止运行,相关信息实时传输至监管平台,并短信通知现场负责人、设备运行管理人员,设置最长修复时间。 | |||
联动设备 | 扬尘监测数据超标时,联动设备实现自动控制降尘设备,实现及时控尘。 |
(四)运维流程
1.通过安装在施工现场的监测设备对工地扬尘颗粒物PM2.5、PM10等数值情况实时监测,数据实时上传监管平台;相关负责人可通过智慧城建系统和移动端APP实时查看每个项目数值。数据情况每周形成统计报表推送至住建部门、监督机构,并按照区域(城区、县市区)、工程类别分别进行排名。
2.PM2.5、PM10数据超标时,通过系统消息、短信等方式通知现场责任人采取相应应急措施,自动启动现场喷淋降尘设备;如超过30 分钟PM2.5、PM10数据仍超标,通过系统消息、短信等方式通知现场管理人员及监督机构。
3.现场扬尘监测设备非正常停止运行,故障信息实时传输至监管平台,并短信通知现场负责人。运维中心人员每月对非正常停止时间、次数形成统计报表推送至住建部门、监督机构。
四、危大工程智能监管
(一)基本要求
危大工程智能监管包括大型设备、高大模板、深基坑(高边坡)等参数监测以及安全巡检管理,其中起重设备(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是必须安装,其他为鼓励安装。
(二)管理方式
起重设备应采用双目活体人脸识别司机启动设备,其中塔式起重机还必须同时识别信号司索工方可启动;驾驶室内设视频监控(带音频),对司机的行为、信号司索工的指令进行记录;应设监控系统对塔机起重力矩、起重量、起升高度(下降深度)、工作幅度、回转角度、风速、工作时间、塔身倾角、群塔防碰撞等数据,实现实时监测、预警、存储等功能;对施工升降机载荷重量、人数、提升高度、运行速度、门联锁状态等数据实现实时监测、预警、存储等功能。对特种设备关键部位、重大危险源加装NFC芯片,利用定位、芯片及人脸识别等技术,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安全员、安全监理、维保人员等利用智慧城建系统安全巡检模块,实行日常安全巡检在线填报,确保实人、实地、实时巡检,排查安全隐患风险,对重大危险源智能监控。
(三)设备技术参数
名称 | 参数名称 | 参数 | 备注 | |
塔式起动机安全管理系统 | 主机参数 | 工作温度 | -20~60℃ | |
工作湿度 | 10~95%RH | |||
通信方式 | 4G/5G/GPRS/LAN | 支持联网 | ||
显示屏 | 显示尺寸 | ≥8寸 | ||
分辨率 | ≥800*480 | |||
回转传感器 | 量程 | 0~360º | ||
分辨力 | ≤0.1º | |||
幅度传感器 | 量程 | 0~300米 | ||
分辨力 | ≤0.1米 | |||
高度传感器 | 量程 | 0~300米 | ||
分辨力 | ≤0.1米 | |||
重量传感器 | 量程 | 2~20吨 | ||
精度 | ≤20kg | |||
风速传感器 | 测量范围 | 0~30m/s | ||
分辨力 | ≤0.1m/s | |||
倾角传感器 | 测量范围 | 0~15º | ||
分辨力 | ≤0.01º | |||
力矩百分比 | 力矩监测,实现超力矩预警 | |||
群塔防碰撞 | 防碰撞监测,实现群塔防碰撞预警 | |||
人脸识别 | 验证驾驶员及司索人员身份信息、面部比对成功后可启动设备 | |||
施工升降机安全管理系统 | 通信方式 | 4G/5G/GPRS/LAN | 支持联网 | |
高度传感器 | 采集高度数据、监测运行速度(防冲顶) | |||
载重传感器 | 采集重量,计算力矩 | |||
倾角传感器 | 采集倾角数据 | |||
门锁状态传感器 | 监测前后门状态 | |||
人数监测 | 监测进入吊笼人员数量 | |||
人脸识别 | 验证驾驶员身份信息、面部比对成功后可启动设备 |
(四)运维流程
1.在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上安装设备运行参数监测设备,设备运行数据及超限预警数据实时在设备操作室显示预警,其运行参数数据及超限预警数据实时联网上传至智慧城建系统,根据权限将相关数据分配至住建部门、监督机构,和各参建单位,使其可通过智慧城建系统和移动端APP实时查看。
2.全市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等特种设备安装运行参数监测并确认与智慧城建系统联网成功后,统一在智慧城建系统办理设备使用登记。
3.当设备运行参数超限时,通过系统消息、短信等方式通知设备操作人员及现场安全员采取相应应急措施,现场立即停止超限操作作业;设备处于持续超限作业预警的,通过系统消息、短信等方式通知现场管理人员及监督机构。
4.对特种设备关键部位、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巡检日检、周检、月检记录在线填报巡检记录,对定期应进行巡检的部位进行巡检情况分析预警,对超期未巡检的预警内容,通过系统消息、短信等方式通知现场管理人员。
5.现场运行参数监测设备非正常停止运行,故障信息实时传输至监管平台,并短信通知现场负责人。运维中心人员每月对非正常停止时间、次数以及超限预警次数、安全巡检超期及未进行安全巡检等情况形成统计报表推送至住建部门、监督机构。
市住建局政策咨询电话:0717-6446370。
智慧城建系统技术服务单位:湖北升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技术服务电话:0717-6225710、13886677754(王明)、18827270813(刘绍显)